2014江苏淮安淮安区卫生系统招聘50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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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淮安市淮安区卫生事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4年淮安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5、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6、服从组织安排。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或在籍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执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全国相关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同版彩照4张,于2014年9月13日--15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到淮安区卫生局(淮安区西长街343号天辉医药公司院内)四楼会议室报名。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咨询电话:0517-85913398
由淮安区卫生局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2014年淮安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并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已缴费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倍数,不足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9月17日上午08:30-11:45,下午14:30-17:30,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已缴费的人员于2014年9月18日上午08:45-11:45,下午15:00-18:00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已缴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淮安区政府、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与开考比例的倍数,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相应倍数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由淮安区卫生局会同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面试人选应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进入面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应聘者(含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不足核减后岗位计划招聘数相应倍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经审核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区政府、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发给《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