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温州鹿城区纪委案件检查后勤服务中心招聘公告(2)
(四)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以《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五)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公务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注意事项
1、温州市区户籍包括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户籍。
2、截至2014年9月10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7、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中共温州市鹿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市鹿城区监察局、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监察局 56677137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点击下载
1.2014年鹿城区纪委(区监察局)案件检查后勤服务中心招聘计划表.xls
2.2014年鹿城区纪委(区监察局)案件检查后勤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doc
3.2014年鹿城区纪委(区监察局)案件检查后勤服务中心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监察局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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