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江苏常州天宁区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2)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天宁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招聘办法要求,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695282
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0519—8664694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6696209
区卫生局纪委(监察室)0519-86695578
九、本简章由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宁区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并及时公告。
附件:1.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