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朝阳区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886名公告(4)
2、每名被政审者需提交两份政审材料,一份应由被考察者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民委员会出具;一份由被政审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具有户籍管理职能的公安分局出具。具体政审说明详见附件2。
3、每位入围的专职安全员于11月19日前上交政审材料。
(十二)业务培训及公示
12月3日前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业务集中培训,12月6日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业务知识、业务能力专项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安全员证件,进行聘用,并将聘用结果通过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三)合同签订
12月19日,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完成用工合同的签订工作,2015年1月1日正式上岗。专职安全员按规定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中有作弊、扰乱现场秩序等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如时间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1:《北京市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招录笔试大纲》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4296056、84296089
网上报名业务咨询电话:84296096、87312475
招考监督电话:65090123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