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遵义市杨粲墓博物馆招聘人员简章(4)
十、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报市文体广电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杨粲墓博物馆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本《招考简章》由杨粲墓博物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监督电话:0852—8981609(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0852—8662655(市人社局)
0852—8861216(市文体广电局)
杨粲墓博物馆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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