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湖州德清县审计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县审计局负责考察。
(五)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户籍以报名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3.本公告由德清县审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德清县审计局0572—8062405
德清县审计局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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