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人员公告(3)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网站上进行为期7 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或举报一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遵义体校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人社局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局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咨询电话:0852—8680794(市体育运动学校)
监督电话:0852—8981609(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0852—8662655(市人社局)
0852—8861216(市文体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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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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