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招聘公告(2)
2、体检。根据考核情况,按入围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 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将在第三方自治区级医院进行。
3、录取。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办理入编手续。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0771-2080006
监 督 电 话: 0771-2080019
附件:1.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公开招聘计划.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2014年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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