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泸州市纳溪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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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决定面向社会以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技术资格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4年9月31日,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68年9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思想道德品质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考核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考核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6.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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