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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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提前3天在网上通知考生。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扶贫开发方面相关政策法规等),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1.笔试。笔试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制定。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前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公布。个人面试成绩待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当天在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在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站公示,请注意及时登录该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将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在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的指导下,由相关处室具体组织实施。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一)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人员按照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通知的时间报到。报到时间15天后还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间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批准。
五、有关要求
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作纪律。要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聘用结果“四公开”制度,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中如发生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省扶贫办人事处 0371-65506486 0371-65506841
监督电话:省扶贫办纪检监察室 0371-65506234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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