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扬州市中心血站招聘人员招聘简章(2)
6、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
7.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8.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1、经招聘录用的人员与扬州市中心血站编外聘用人员同样管理,享受同等薪酬待遇。
2、聘用人员两年内应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以及全国采供血机构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14 87959930
联系人:朱姝
二0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