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信阳新县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士公告(2)
4、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其待遇按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5、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按照县政府领导要求,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成立新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十、本《招聘方案》由新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2962453
监督电话:0376-2967103
新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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