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医学考试中心招聘公告(2)
七、考试
(一)笔试
应聘者持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待通知。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和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面试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1:3比例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自治区卫计委、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核、体检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确定最终人选。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我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如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报考者(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卫生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十、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2610929
监 督 电 话:0771-28117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医学考试中心)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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