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贵阳市息烽县选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50人(3)
(2)面试地点和时间:
地点: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西南大学面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8:00——18:00;
陕西师范大学面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8:00——18:00;
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面试时间由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另行通知,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发布在本校网站上,请考生关注本校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3.考察。根据报考人员参加选聘岗位面试考试成绩排序,按照选聘岗位数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聘人选,经考察合格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七、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及待遇
1.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毕业后,在聘用前由息烽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政审合格,在学校公示7天后,由县教育局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备案,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2.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须到息烽县第一中学实习,实习期间学校给予一定生活费补助。
3.经学校择优确定为学校聘用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学校给予3万元的安家费,并按合同约定条款双方共同履行有关协议。
八、有关规定、纪律
(一)严格公开选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面试、考察、体检、政审等选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选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选聘纪律及选聘方案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拟聘用人员于2015年8月30日前将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交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按时到校报到者,按所签协议处理并支付违约金。
(三)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县选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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