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贵州黔东南锦屏县平秋镇人民政府社会化招聘工勤人员
贵州备考交流QQ群:96373480
备考推荐:2014年贵州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
根据平秋镇人民政府后勤保障工作的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4年平秋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勤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锦屏县平秋镇人民政府2014年社会化招聘工勤人员职位表》)。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黔东南州直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工勤人员社会化聘用管理办法》(锦府办发〔2012〕12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应、往届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35周岁( 1979年 8月 1日 及以后出生- 1996年 8月 1日 及以前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持有驾驶证A照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者须取得招聘职位所需机动车驾驶等级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驾驶经验(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8月1日 )。从事驾驶工作期间未有较大交通事故记录(以锦屏县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证明为准),符合驾驶员体检标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布招聘方案
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上和平秋镇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栏公布招聘方案,时间为9月15日—9 月21日 。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2日 至9月2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锦屏县平秋镇党政办公室(镇政府二楼)。
3、职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锦屏县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无较大责任事故证明原件;
(5)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招聘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7)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8)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报名考务费100元。
(9)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锦屏县平秋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并告之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锦屏县平秋镇人民政府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 2014年 9月 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锦屏县平秋镇党政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的方式方法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
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面试(专业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和笔试分值各为100分; 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可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和笔试分值为100分。
(二)面试(专业测试)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