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佛山新城、乐从镇机关招考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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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佛山新城、乐从镇现向社会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考职位与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符合《2014年佛山新城、乐从镇机关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所要求的条件,其中,“35周岁或以下”是指在1978年10月9日后出生的人员,“30周岁或以下”是指在1983年10月9日后出生的人员;“具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是指在2013年10月9日前参加工作;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核定;部分职位学历要求退伍军人放宽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报名时必须提供退伍证。
二、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9日至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三、报名地点
中共乐从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地址:乐从镇新马路A5号乐从镇人民政府8楼),咨询电话:28331371,28331184,28331185,2833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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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要求
报考者必须按《2014年佛山新城、乐从镇机关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的招考条件,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本人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2张以及填妥的《佛山新城、乐从镇机关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前往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已取得相关学历和资格证书。港澳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
五、招考方法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主要考查综合知识,考生需本人凭身份证原件于10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乐从镇组织工作办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雇用。
(三)体检和政审。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的人选。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公示名单将在“乐从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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