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衢州柯城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2)
(四)体检、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同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拟录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结合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录用
对被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培训后,分派到各自岗位从事工会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期限2年。
三、管理及待遇
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按规定办理。试用期工资按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的80%支付(含个人应交纳的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按照《浙江省聘用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定等次。
四、其他招聘相关事项
1、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经聘用后,由柯城区总工会统筹安排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工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聘用者需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2、由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舞弊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聘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柯城区总工会公开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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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总工会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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