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泰州兴化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考生的政治素质、职业素质要求等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由市林牧业局按规定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外用工合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畜禽屠宰协检员凡聘用后两年内未能取得动物检疫员或动物疫病防治员证书的聘用人员将终止或解除编外用工合同。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555(监察局)
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xls
2. 报名表.doc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