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3)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8640473、0756-2601358 联系人:王生、杨生(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监督电话:0756-2656019(香洲区监察局)。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香洲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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