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临时人员公告(2)
四、公示、体检及考察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赓即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对无不良反映的拟聘用人选,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组织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其所需费用由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组织考察。
五、办理临聘手续
综合考虑笔试、面试、公示、体检和考察等情况,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研究确定聘用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另,在此特别说明,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一定聘用测试成绩得分最高的拟聘用人选,敬请相关人员理解并见谅。
六、其他事项
(一)监督电话:0831-5208866。
(二)聘用期间,如确因工作需要,聘用人员须按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三)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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