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环境监测站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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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境监测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制作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云县环境检测站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它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未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于体检之前提交)。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凡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其它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及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13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报名。
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18-88161172。
3.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5.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不予开考。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
采用闭卷答题的形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照公务员招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1日。考生凭身份证于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