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六安舒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公告(2)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规定的比例,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在舒城县质监站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政审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和政审的,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舒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上报舒城县住建局审批。
三、聘用待遇
1、编外补充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根据舒城县人社局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2、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舒城县财政局核定的编外补充人员待遇执行。
四、以上事项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
0551-8671730、18655168346 联系人:张先生
0564—8670730,13965461277 联系人:程先生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76730 0564-8621738
本条款由舒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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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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