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
(四)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本公告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县纪委 0518-87212385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18-87027077、87027269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