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日照五莲县招聘教师30名公告(3)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莲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调动工作等事宜,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五莲教育信息网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内容辅导。
本《简章》由五莲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5215054、5817010(五莲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633-5213553(五莲县监察局)
中 共 五 莲 县 委 组 织 部
五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 莲 县 教 育 局
2014年9月2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