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永川区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四、招考方式
此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同一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27室事管科(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
3.报名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向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
(2)镇街初审。各镇(街道)党(工)委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由主要领导在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上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镇街初审情况,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4.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和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还须提供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同意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其中,今年1月全区统一招聘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须提供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后期补聘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须提供镇街研究决定聘用的会议纪要(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形成纪要或记录的,须由镇街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写“复印属实”,并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鲜章。
对拟同意报名的人员在所在镇(街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资格初审合格者需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5.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10月30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最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1月1日,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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