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朝阳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22名公告(2)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考试合格人员体检工作。体检定点单位为朝阳市属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 [2010年]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通知》(人社部[2010 ]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因在体检和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人选。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加分、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疑议的,填写《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2632123
附件1:2014年朝阳市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4年朝阳市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朝阳市卫生局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