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延庆县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文职人员公告(2)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在报名时填写了专业技术职称、立功获奖等情况的,还要携带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
(5)随军家属还需提供部队配偶为现役军人证明和随军进京审批表的复印件。
3.笔试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最终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用人员。如在招聘过程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将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笔试与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将在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政审、体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由延庆县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并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1.消防文职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2.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
3.文职人员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联系人:林刚
电话:81195633
延庆县公安消防支队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