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濮阳清丰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名公告(2)
1、现场报名
报考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的岗位,在现场报名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填写《清丰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于2014年1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地点: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政府综合楼700房间)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网上报名
⑴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4年10月15日8:00至10月17日18: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 (www.pysrsks.com),点击“清丰县2014年公开招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x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濮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393—6665582
⑵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⑶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4年10月19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⑷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人员,于2014年11月4日8:00至11月6日16: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3、报考人数与拟招聘数量的比例达到5 :1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递减拟聘用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政府综合楼700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5、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每人交纳30元笔试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清丰县组织的所有人事考试。
(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事业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目前在岗的具有清丰户口(2014年9月1日前迁入或落户)或在清丰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请于11月11日将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送达清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县政府综合楼七楼70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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