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佛山南海区司法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2)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本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止;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联系电话:0757—81210917 许先生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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