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湖州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2)
4.体检: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安吉县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政审: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安吉人才网予以公示,7天后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与原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考生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用人方式
公开招录人员统一实行合同制,对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安吉县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
六、本公告由湖州市安吉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5028863 联系人:喻琳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二O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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