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宁波奉化市人社局招聘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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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要求,热爱劳动保障工作;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职位、人数、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员共6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于2014年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到奉化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地址:南山路198号)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者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聘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一份。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必须相符,并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是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劳动保障工作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聘对象。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对拟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安排复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由相关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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