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洛阳高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在高新区农村服务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且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洛阳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1);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2);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2楼人事档案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或免笔试资格,不享受相应政策。
4.其他
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对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和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公开招聘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工作人员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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