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党的建设研究中心招聘(2)
三、考核安排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组织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学校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对专职科研人员的招聘实行分类管理,副高及以上岗位人员的招聘程序参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进行,助理研究员岗位专职科研人员的招聘参照学校预聘制教师招聘程序进行。专职科研人员的晋升、转聘、考核、薪酬、待遇、解聘等有关问题按照华师行字〔2013〕582号文件规定执行。
2.副高及以上岗位聘用的专职科研人员首聘期为六年,聘期满三年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及聘期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中期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未尽事宜请向我校人事处或用人单位咨询。
湖北党的建设研究中心联系人:蓝滢电话:027-67865692邮箱:136416231@qq.com
人事处联系人:王伟电话:027-67868053
蔡旷电话:027-67861165
人事处(人才办)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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