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盐城阜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4.总成绩。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因各类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对象档案须在考核政审结束前转递到县人社局人才中心。
3.公示。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4.办理聘用手续。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和列编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须3年以上。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主择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执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0515-87238524)。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人事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六、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陆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nldbzj.gov.cn)查询,政策咨询电话:0515-87386412。
附件:1. 阜宁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 阜宁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 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版).doc
七、本公告由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