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房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69人)(2)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fs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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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zip4f853bfcde63d149eb35ab1d437a2563.zip (25.5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