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道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5人公告(4)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并实名举报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县人社局审定。
2、分配原则:按核定的缺岗分配。
3、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l 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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