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补录公告(2)
四、资格审查
根据学院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学院招聘条件的方可参加学院的公开招聘考试环节。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信息将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发布。
五、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综合面试(占40%)和能力测试(占60%)的方式进行。详细时间、地点、要求和成绩发布等见学院网站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1.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应聘同一岗位人员根据拟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通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如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
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任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3.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如发现有伪造资质或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2号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人事处
邮编:100097
联系人:李姝电话:010-88461504
学院网址:http://www.bitsm.net.cn
邮箱:gmrsc88461504@126.com
附件1: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录岗位及条件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