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南沙区南沙区总商会招聘1人(3)
(四)考核
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现实表现、计生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安排体检。
(五)体检
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按规定程序筛选后的拟聘人员,到南沙人才市场办理相关聘用及劳动派遣手续。
招聘咨询电话:020-39078206
本公告由南沙区总商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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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总商会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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