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四)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 :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五)考核:由用人单位按计划招聘数等额考核。资格复审时因客观原因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的,在考核前须提供审核,否则不予考核。
(六)公示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yn.gov.cn/)和云南农业信息网公告栏(http://www.ynagr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监督电话:0871-65749473
八、联系方式
云南省农业厅人事处,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
联系电话:0871-65749546。
九、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农业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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