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聘14人公告(2)
(四)考察
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拟选聘意见(考察无特殊情况,得分高者优先)。
确定拟选聘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拟选聘人选。
(五)公示与调动
对拟选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选,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应的调动手续,不胜任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对以权谋私、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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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doc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