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平武县乡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7人公告(3)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应及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批通知,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从 "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招聘工作人员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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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乡镇事业单位2014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定向招聘岗位需求表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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