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细化体现依法治国理念
(三)一个深化是进一步提高录用考试的科学性。
探索分级分类考试,对省级以上机关和市地级以下机关职位分别命制公共科目笔试试题,
部分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等结合本系统特点自主命制面试试题,
对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如银监会、证监会)和非通用语职位,继续实行“2+X”模式,即除进行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外,报考人员还需统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外语水平测试,以体现不同层级不同行业对能力素质的不同要求,增强考试的针对性,满足招录机关对人才的需求。
其中,探索分级分类考试,对省级以上机关和市地级以下机关职位分别命制公共科目笔试试题,在申论已有体现,但相关内容,特别是部分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等结合本系统特点自主命制面试试题。为官方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
(四)一个深化是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在与公安、工信、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开展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应用力度;
严肃考风考纪,继续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查处的力度,对恶意注册、抄袭或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切实防治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积极倡导诚信报考,践行诚信承诺,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三、提醒考生正确谨慎对待公考。
第一,正确对待考试考风考纪。
公告内容完善细致。比如,对恶意注册、抄袭或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规定的非常具体。考生必须正确对待。
第二,正确对待职位报考。
我们看到边远艰苦条件地区基层岗位降低门槛,给考生带来利好,同时也要看到:为解决基层公务员短缺、结构不合理、“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明确提出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等等明确规定,做好规划。
第三,全面统筹备考准备。
笔试的准备探索分级分类考试,对省级以上机关和市地级以下机关职位分别命制公共科目笔试试题,虽在申论已有体现,但相关内容,特别是部分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等结合本系统特点自主命制面试试题,为官方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提醒考生认真研判,做好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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