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001职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含1:3)。如低于该比例,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按不低于该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人数。
002职位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含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照紧缺专业岗位认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一)笔试
1、笔试时间:11月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广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考职位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和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前三天须进行资格复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核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及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
3、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其中001岗位还需参加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
4、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单。
(三)综合成绩:
001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包括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实验操作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40%。
002职位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用人单位安排到广州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经一次复检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二)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规定程序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gz.hrssgz.gov.cn)和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http://www.gzfd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招聘主管单位在报请市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具体用人单位根据空缺职数和受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聘用职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它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问题说明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务要求、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本公告由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743070、81743071,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81743077。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14日
2014年10月14日
附件: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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