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建筑管理处招聘公告(2)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处报上级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招聘单位不负责协助聘用人员办理在沪落户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网站(http://www.zjszhb.com“建筑管理-通知提示”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人事处):021-6472885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人事处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安亭路126号(邮政编码:200031)
电话:021-64728762(吴老师)
电子邮箱:13788917250@163.com
附件:
1.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建筑管理处招聘岗位表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14年10月13日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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