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公告(3)
3、参加考试考核人员须持简历上提及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三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参与的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④其他证明材料。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除招聘单位有特殊要求外,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初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产生的缺额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信息可登陆重庆市第二师范学院网站查询。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拟聘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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