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招聘辅警公告(2)
4、体检和政审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及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人数不足招录名额的,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以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5、聘用
聘用名单将在南沙人事人才网站予以公布并通知名单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它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6、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为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辅警,在南沙地区协助警察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现有规定享受工资、医疗、假期等福利待遇。
7、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聘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准考证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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