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綦江区普通高校招聘教师70名简章
重庆备考交流QQ群:171608905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水平,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70名教师(详见綦江区2014年第四季度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省级及以上全日制重点师范院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机械加工、工商管理、播音主持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不受此限,打通中学、东溪中学、三江中学可招聘2013年、2014年省级及以上全日制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招聘的条件(详见《一览表》);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经济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