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富阳招考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2)
4、考察。
各所需乡镇(街道)将组织人员对列入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5、公示与聘用。
对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有关乡镇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编委办和市农办备案。
五、劳动关系与待遇。
(1)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由乡镇(街道)负责管理,并按照市政办关于印发《富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富委办〔2013〕164号的文件精神实行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业务上接受市农办农经总站指导。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不合格的取消续签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3)被聘用人员报酬与待遇:由乡镇(街道)按富编
〔2014〕12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富阳市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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