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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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教协会是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群团组织,省民族宗教委、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分别为其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该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团结全省佛教徒,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佛教优良传统,提倡人间佛教积极进取思想,为建设和谐社会、振兴中华、维护世界和平做贡献。为加强广东省佛教协会人才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民族宗教管理的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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