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3、面试
(1)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后进行(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长为15分钟/人;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5)成绩公布:于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合格者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及政审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事项:按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海船员〔2012〕678号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事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录用和公示
拟录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办理接收或调动手续。
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2296560(陈小姐)、82296395(江先生)、83050236(许小姐)
监督投诉电话:83050238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 |
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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